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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明已公告中标的项目,为何还要“废标”重招?

19-03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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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公开招标并中标的泵站设备项目,却被宣布“作废”,要求重新招标——  

  图为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官网公告,显示江苏长江环境公司中标。

  《笑傲江湖》有一句很火的名言:“欲练此功,必先自宫”。结果,听信此话的东方不败虽然把武功练成天下第一,可当他看到下句“不必自宫,也能成功”时,气得直吐血。

  最近,来自江苏的谢先生,就碰到了这样的烦心事。3个多月前,他的公司在广西南宁的一次公开招标中,以比采购项目上限价低200万元成功中了标,可当他欲找采购方签约时惊讶获知,南宁市财政局以该公司单项报价超出预算为由,欲将此标“废掉”,要求重新招标。

  这让他很是不解:“他们制定招标政策时,只是列项目上限总价,并未对设备采购的单价实行限价,而我们中标后才出此规定,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,跟自废‘武功’有何区别?”

  “废标”源于自定限价过高?

  3月13日,提起此事,江苏长江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(简称江苏长江环境公司)负责人谢先生一肚子苦水。

  2018年底,他的公司在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(简称南宁市采购中心)公开招标中,以比招标的上限价低200万元的价格,中标南宁市沙井大道清川桥底改造及五一路口、南乡路口立交工程雨水提升泵站设备采购工程,并于今年1月11日,拿到中标通知书。

  该中标书上称,“……经评标委员会评审,采购人确认,贵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。”当确认是公司中标的消息后,谢先生和同事们倍感兴奋。

  随后,他们便马不停蹄地定购大量的泵站设备,只等与采购人签合同后,便可大张旗鼓地施工。然而,2月13日,南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官网一则公告,让他们震惊不已。

  该公告称,依据南宁市财政局2019年22号函规定,此次中标作废。谢先生提出查看该函的内容,工作人员称不予公开。谢先生不服,去找南宁市采购中心业主南宁市万町工程管理公司(简称南宁万町公司),也得到同样的答复。

  2月28日,一则来自南宁万町公司的公告,让谢先生更加焦虑不安。这份公告称,将对此次泵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重新招标,并将招标价格,从原来的1328万元,降为876万元。

  谢先生认为,每一次招标文件出台前,均要经过招标方和专家的严格审核之后,才对外发布的,包括招标的条件、中标办法、价格上限值等,但招标书中并没有对单项价格提出限价规定。而他的公司中标报价为1128万多元,这已经比采购上限值(1328万元)低了200万元,即比总报价下浮了15%。如果在中标期间,各方没有对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提出合规投诉,中标方在招标过程中也没出现违规行为,就视为合法。可到了签合同的时候,有关部门却称招标过程“有问题”。

  “我们既然是公开招标的合法中标者,采购人如果要废标,事前也应找我们协商。没想到,他们直接在官网上发布废标公告,重新招标。”谢先生对此很是不解。

  图为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官网上发布的废标公告,发布时间为2019年2月13日。


  监管部门选择性执法?

  按《招标法》相关规定,只有在招标过程中存在“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、违规行为”,相关部门才能将招标项目作废标处理。前面已经说过,江苏长江环境公司在招标过程前后,均未有违规行为。因此,该公司认为南宁市财政局的做法,有“选择性”执法之嫌。

  据了解,2018年12月19日,南宁市良庆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,第一名中标者为广州X润公司,中标价为1891万元,但不知何故,此次被作废标处理,结果以第二名广西X光公司以2180万元替补中标,这一价格,比第一名中标者开出的价格,整整高了289万元。如此明显的差价,明眼人一看就知。事后未见监管部门重新招标。

  再如2019年1月19日公告的南宁X校光伏中标公告,高过行业指导价3倍多中标,消息传出,舆论哗然,最后也没有下文。一名知情人士称,上述现象并非第一次发生,类似的现象还有。

  据《招标法》相关规定,中标后3天内,如果无人投诉,则下发中标通知书。而江苏长江环境公司在中标后1个多月内,从未接到任何关于废标的通知,也未接到任何违规投诉。而南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把中标通知书下发给该公司,这就间接证明了这一点。考虑到公司已经中标,加上招标规定设备供货到场期限只有20天,并要求中标方与采购人南宁万町公司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。于是,中标方一边进行设备采购,一边催促采购人签约,没想到采购人屡次以各种理由婉拒。

  江苏长江环境公司以废标的流程不符合规定为由,向自治区财政厅提出行政复议。

  监管部门称重新招标已暂停

  今年3月4日,南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给江苏长江环境公司发函称,该招标项目需求公示信息,是南宁市万町公司自行发布的,该采购中心只是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,目前尚未收到上述招标项目重新采购的委托,也未收到南宁市财政部门关于暂停该项目采购活动的相关意见。

  3月14日下午,南宁市万町公司一名负责人向江苏长江环境公司电话解释,该公司所有工作,均向相关部门请示过,并不是他们业主能自行说了算的。目前,他们已经被告知,暂停重新采购活动。该负责人认为,招标前,招标部门均会邀请专家,对招标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严格的审核之后,才对外发布公告进行招标的。

  面对质疑,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士否认是选择性执法,称他们已经通知了南宁市万町公司和南宁市政府采购中心,要求暂停重新采购活动,等待项目自查。同时,建议江苏长江环境公司采取行政复议的办法解决。

  “我们作为外地来南宁投资的商人,就是看好南宁作为对接东盟国家的投资环境,没想到会得到这样的‘待遇’。”谢先生说,他们将向各级部门反映,希望得到合理的解决,尽快解决此事,还他们一个公道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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