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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报更新:南宁市东葛葛村路口交通事故情况

19-08-22
资讯动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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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月21日晚上21:50时左右,南宁市东葛葛村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一辆黑色轿车直撞多辆电动车,造成2人死亡(1男1女,均为成年人)、7人受伤(1人重伤、1人轻伤、5人轻微伤。

  据现场目击者介绍,肇事车辆先是在东葛路上撞到了一辆出租车,然后左拐进入葛村路口,直撞到路面冲过人行道。

  据目击者阐述,晚上9点10分左右,在广西机电工业学校门前,一辆日产天籁和一辆出租车发生了刮蹭。双方车主下车处理事故时,出租车司机发现天籁车车主身上有比较浓的酒气,出租车司机立即报警。天籁车车主非常生气,当听到出租车司机选择报警,便驾车逃离现场。天籁车车主(肇事司机)驾驶车辆加速前行,突然冲上了人行道,导致惨剧发生。救护车到达现场施救,肇事者被交警带走。

  8月22日,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,对此次交通事故最新情况已发出通告。

  2019年8月21日21时46分,南宁市东葛葛村路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,一辆号牌为桂A978QW的小轿车沿东葛路由东往西行驶至事发路口时,与一辆号牌为桂Axxxx0的黑色小轿车及多辆电动自行车和行人发生碰撞,造成2人死亡(1男1女,均为成年人)、7人受伤(1人重伤、1人轻伤、5人轻微伤,其中2人已经出院、5人留院观察治疗),车辆不同程度损坏。事故发生后,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迅速派出警力赶赴现场勘查处置,及时控制肇事司机,协助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,要求全力救治伤员,及时查明事故原因,依法严肃处理。市领导赶往医院看望慰问伤员,协调指挥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。

  公安机关初步查明,肇事司机赵某(男,36岁,广西人才市场代理部聘用人员,2014年10月取得C1车型驾驶资格),事发时驾驶桂A978QW小轿车(车主为赵某本人,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11年3月,检验有效期至2020年3月),当行驶至东葛路时,先追尾碰撞一辆出租车,在双方司机协商处理过程中,赵某强行驾车离开,继续行驶至东葛葛村路口,与桂A号牌黑色小轿车及多辆电动自行车和行人发生碰撞。经检测,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3.2毫克/100毫升,属于醉酒驾驶。8月22日下午,赵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,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开展进一步调查。

  “司机一杯酒,亲人无尽泪”,酒驾醉驾社会危害性极大。交警部门再次提醒,广大驾驶人应自觉遵规守法,做到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。南宁交警部门将继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,从严惩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。

                 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

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9年8月22日





 
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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